多图来袭!这场关乎孩子成长的盛会,代表委员都有话说!
5月29日下午,杭州市检察院以“深化法律监督,加强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”为主题,举办检察开放日暨新闻发布会。
部分市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人民监督员、市妇联、市关工委等部门相关代表、媒体记者、全市两级院相关领导、人员等共计80余人应邀参观西湖区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,并参加发布会。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邬秀君主持会议。
发布会现场
市检察院叶玉秋副检察长
通报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
新特点新动向
★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总量下降,且占比不高;
★未成年人犯罪类型相对集中,且呈多样化、成人化趋势;
★涉罪未成年人高中学历人数明显上升;
★外来人员犯罪下降,本地人员犯罪增多;
★学校、培训机构等场所成为案件高发地带;
★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态势严峻。
近年来,杭州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加强未成年人综合性司法保护,以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为主线,以保护性司法理念为引领,坚持打击、保护、监督、预防多措并举,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,在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。
最大限度提升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成效
审慎把握逮捕条件,严把未成年人羁押关。全市未成年人不捕率从2014年的19.8%上升到2017年的30.2%。
大力推行附条件不起诉,严把起诉定罪关。2014年,我市未成年人的不起诉及附条件不诉率仅为10%左右,至2017年已上升为39.3%。
推行个性化帮教,提升教育感化挽救效果。2015-2017年,全市检察机关共对203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个性化帮教,引导他们走入正途。
推动建立全国首个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,被高检院评为全国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事例。
构建集法律援助、心理救助、经济救助、监护干预等内容的综合化司法救助阵地,全方位维护未成年被害人权益。
成立检察官法治宣讲团,定期发布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白皮书。
以“儿童利益最大化”为宗旨,推行未成年被害人“一站式”询问办案模式、不起诉案件圆桌帮教机制,积极开展涉罪未成年人人格甄别工作试点,建设未检办案工作区,成立全国首家基层检察院驻省未管所未检工作室。
加强政法工作联动、社会资源调动以及检媒检民的互动,组建全市未检工作顾问团,建立与医疗、科研机构及高校长效合作机制。
萧山区院赵桔水副检察长
余杭区院肖清副检察长
通报工作
媒体记者现场提问
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桑涛主任接受媒体采访
浙江法制报、钱江晚报、青年时报、杭州日报、浙江经视、杭州一套、少儿频道、杭州网、FM 89、FM93等10余家省、市级媒体聚焦
发布会后,市检察院领导与西湖代表团第三小组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。让我们一起去现场听一听吧!
杭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理念新、方法多、效果好,建议打击与保护并重,加大宣传力度。(施迎利 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、主任)
我注意到通报中发生在学校和培训机构涉未成年人案件激增,本地未成年人犯罪人数上升,建议检察机关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趋势的分析,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建议。(吴建华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)
注重司法案例与普法教育的结合,检察机关要加强以案释法,建议教育部门将法律作为必修课进入课堂,在校园内弘扬法律文化。(沈新华 西湖区益乐股份经济合作社党委书记、董事长)
杭州未检工作有先进理念、有专业素养、有人文情怀,让人民群众产生信任感。(刘正 中国美术学院党委副书记)
建议协调市有关部门,建立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;加强对西子FM等未检品牌项目推广工作;制作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公益片,在中小学通勤公交上播放。(张少燕 杭州楼外楼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)
关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,将预防工作触角前移。(祝百昌 杭州龙井茶叶集团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、董事长)
可运用影视剧等载体进行法治宣传,拓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。(朱芸 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总经理、高级会计师)
未成年人工作一直是代表们关注的焦点,建议加快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监督机制,在总结中优化完善,为全省、全国提供样本。(章国经 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、董事长)
陈海鹰检察长对代表们参加座谈表示欢迎和感谢。
他指出,市人大代表定向视察检察工作,对于推动杭州检察工作很有意义和价值,我们会好好珍惜这个机会,利用好这个平台,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。
代表们在座谈中提出了真知灼见,有三个特点:一是深,从个案认识到制度层面,大家都讲得很有深度。二是亲,代表们都具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,特别是提出的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值得思考。三是广,大家的意见建议涉及面广,提醒我们既要关注特殊学校的未成年人群体,更要关注执法办案以外的法治宣传。
当前在三项改革叠加的背景下,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要把握务实总基调,立足检察职能,抓住工作重点,实事求是推进工作:
要提高法治意识推进未检工作,做到依法办案、宽严相济、归纳总结、推动立法。
要提高法律政策把握水准,处理好打击与保护、办案与预防、传统与创新的关系。
要提高监督能力推进未检工作,加强对涉未成年人领域的法律监督,坚持自觉接受人大对检察工作的监督,形成合力,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。
编辑│赵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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